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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1:15        作者:小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4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江西南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智矿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鑫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该类事项之日为止,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次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制定该制度。

  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26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研试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南矿集团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南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工程”)、江西智矿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矿”)、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矿智维”)、南昌鑫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力耐磨”)拟向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商票保贴、票据池、信E链、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同时,公司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由相关主体对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该类事项之日为止,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与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并按照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经营范围:机电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气开关设备、非标设备制造与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业自动化工程的管理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矿山耐磨材料、机械配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相关授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申请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方江西智矿为公司持股66.66%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全额担保;其余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天博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743.8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4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47%,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1、3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涉及提案3的关联股东需对提案3回避表决。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17: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增加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本次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天博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对续聘立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4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赵彬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本次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